2024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更新,而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即将开启,今天为大家带来2024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共5个表及对应扣税金额,除此之外,还为大家带来个人所得税申报图文操作流程(含退税),一起来看下吧。
一、202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
202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涉及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也就是每月不超过3000元,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 0
2.年度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也就是每月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10% 速算扣除数:210
3.年度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也就是每月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0% 速算扣除数:1410
4.年度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也就是每月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25% 速算扣除数:2660
5.年度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也就是每月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0% 速算扣除数:4410
6.年度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也就是每月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35% 速算扣除数:7160
7.年度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也就是每月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45% 速算扣除数:15160
从上述2024个人所得税税率最新表可以看出月工资5000为起税点,低于等于5000元每月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工资超过5000元就需要开始纳税了,而且工资越高税率越高,最高税率达到45%。
备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02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二(综合所得适用)
涉及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涉及计算公式2: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1.年度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
2.年度超过30000-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500
3.年度超过90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0500
4.年度超过300000-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0500
5.年度超过500000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6550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财产租赁所得<4000元,-800元费用;所得>4000元,-20%费用。
(3)财产转让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每次收入额。
(5)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20%费用;稿酬所得=收入*70%
备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02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三(年终奖每月适用)
适用: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月年终奖)
年终奖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应纳税所得额(含税)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不含税)不超过2,91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不含税)超过2,910元至11,01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3.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不含税)超过11,010元至21,41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4.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25000元至35000的部分,(不含税)超过21,410元至28,91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
5.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不含税)超过28,910元至42,91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
6.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55000元至80000的部分,(不含税)超过42,910元至59,16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
7.应纳税所得额(含税)超过80000的部分,(不含税)超过59,16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
备注: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022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二、2023全年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2023全年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1.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3.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预扣为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2023全年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1.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20%,速算扣除数:0;
2.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3.年度累积预扣预交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三、2024年个人所得税手机申报流程图(含退税)
第一步:个人所得税申报前准备
个税app申报前准备包括,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注册认证、登录、绑定银行卡。
1、下载:苹果用户-在app store直接搜索"个人所得税",然后下载安装即可;安卓用户-在手机自带应用市场直接搜索"个人所得税",然后下载安装即可。
2、注册认证:在个税app通过进行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注册调用公安人像数据进行比对验证,注册码有效期7天,若过期可再次申请。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实名注册,此注册方式仅支持居民身份证。
3、登录: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凭注册的手机号码/证件号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也可指纹登录或扫脸登录,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即可。
4、绑定银行卡: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为中国境内办理的Ⅰ类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第二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
申请前个税年度申报前最好先查询下查询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和收入纳税明细,看看自己是适合简易申报,还是标准申报。
1、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可多方式进入功能查询。
(1)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2)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3)服务——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通过该功能查询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同时也可进行修改和作废。后续汇算清缴申报时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取自采集表信息。
2、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方式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如果您的身份被冒用,且无法与对方单位取得联系,可以通过批量申诉或者单条申诉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步:个人所得税简易申报图文流程
【适用情形】:如果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
【操作步骤】:
1.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如果您满足简易申报条件,系统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 首先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
2.等待几秒,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简易申报页面;
申报页面项目说明:
(1)汇缴地: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
(2)已缴税额:是上年度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时,已缴纳的税额合计,由系统带出,不可修改。
您也可以 “查看收入明细数据”,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申诉或删除后,此收入的已缴税额将不计入已缴税额合计中。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第四步:个人所得税标准申报图文流程
【适用情形】: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注意】:
1、适用“简易申报”模式的个人可以切换成“标准申报”模式,反之不可以。
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操作步骤】:
1、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
2、选择填报方式,建议选择“使用申报数据进行填报”,也可以是“自行填写”;此页面您可以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展示“收入纳税数据”和“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
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进入详情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
3、弹出“标准申报须知”,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
4、申报环节——基本信息
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点击“下一步”,申报环节——收入和税前扣除。
【注意】:
1、当前页面如果有待确认或者问题项(一般红色显示),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2、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标识,可进入查看收入详情;
第五步:个税app税款计算及退税申报图文流程
1.个税申报环节——税款计算
根据上一步的收入及减除数据,显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在左下角显示具体 应补(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
“享受免申报”
如果您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应补税额≤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享受免申报。
满足免申报情况时,底端按钮如下图,点击“享受免申报”,则申报完成。
2.退税情况处理
申报成功,如果退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
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即可。
3.缴税情况处理
申报成功,如果需要缴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页面,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即可。
【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相关问答】
问题1: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处理?
如上图红色箭头所指,点击进入工资薪金主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奖金设置,提交申报前都可以重新选择。
您可以选择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全部并入综合所得。
问题2:预填的收入数据实际未发生,怎么办?
如果从未取得该笔收入,可发起申诉或删除,该收入将暂不并入年度汇算。点击该笔收入进入“详情”,可进行相关操作。
问题3:收入数据与实际金额不符,如何处理?
收入纳税明细中的“收入”是“毛收入”,如果该笔收入与实际金额不符,请与扣缴单位核实后据实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同情形2,在详情页面点“修改”。
问题4:劳务报酬、稿酬没有预填数据吗?
是的。收入明细表预填时,只对“工资薪金所得、连续劳务(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预填,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需自行添加或者查询导入。
您可以在对应TAB页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的方式进行数据的完善。
在进行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数据核对无误后,返回“收入和税前扣除”主页面,点下一步。
第六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查询
查询步骤: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只有申报成功后才能在“已完成”中查到申报记录。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拨打12366进行相关业务咨询。
四、2024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最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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